據新華社記者向警方核實,25日晚警方已控制“11·22”東黃輸油管線泄漏爆炸事故中石化相關人員7人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人員2人。
  截至26日16時,原油泄漏爆燃事故住院傷員143人,其中,危重8人、重症26人。
  目前,當地受事故影響的供電供水已恢復,供熱面積已恢復85%。
  相關調查
  各自為政 地下管網隱患重重
  來自監管部門的消息顯示,“11·22”青島東黃輸油管線泄漏爆炸事故“是一起十分嚴重的責任事故”,主要原因涉及地下管道規劃維護不當。
  記者調查發現,由於我國城市地下管網的規劃、建設和管理涉及多個部門,缺乏相應的責任追究機制,因而導致一些事故發生後無人擔責,“小隱患”演變成了“大災難”。
  管網重建輕管,安全事故多發
  據瞭解,過去通往黃島油庫的東黃輸油管線,附近是沒有居民區的,但劉公島路開通之後,公路兩側居民區的生活管線與輸油管線形成了交叉。
  在談到事故發生地管網規劃問題時,青島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郭繼山說,劉公島路現在屬於主城區,其兩側小區的居民較多,各種油管線、危險管線都集中到這條路上來,造成管線比較擁擠,這次一根管線爆燃,周邊其他管線都受影響。
  近年來,由於部分城市地下管網規劃建設滯後、年久失修、敷設不當等,導致地陷、內澇、油氣泄漏等事故時有發生。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指出,我國城鎮化快速發展,而地下管網規劃速度趕不上城市發展速度,成倍增長的地下管線導致規劃滯後,空間擁擠不堪。
  重慶大學城市建設與環境工程學院副院長郭勁松教授表示,我國地下管網“重建設、輕管理”傾向十分突出,加上不少地下管線使用了二三十年,老舊失修,“地下隱蔽工程處於問題高發期。”
  統一規劃管理,對稱權力責任
  今年5月,江西撫州一女孩在人行道上掉入突然塌陷的滲坑,多處受傷。事後,包括排水、道路、電力等涉及部門紛紛認定自身沒有責任,令其投訴無門。
  一位地下工程施工負責人告訴記者:“煤氣公司管煤氣管道敷設、自來水公司管自來水管敷設,電力部門管電纜敷設……進行地下工程施工涉及多個部門,需要‘跑部’周旋,有時拿到的圖紙不能反映地下管線的真實情況,只能憑經驗施工,隱患頗多。”
  專家指出,由於地下管網複雜,加上多頭管理、各自為政,導致事故發生後難以追究責任,甚至在搶修救援等方面,也會產生不利影響。
  我國行政許可法要求,有權必有責,用權受監督,侵權要賠償,違規要追責。可在現實生活中,如地下管網的規劃建設等環節,有關部門權力得到了充分體現,而出現事故,追究責任卻困難重重。
  “地下管網是維持城市功能正常的大通道,就像人體血液流通系統。”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高級工程師謝映霞說,“有關部門對‘主動脈’信息並不清晰,遇到事故容易措手不及。”
  重慶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廖成林指出,供水、環保、通信、消防等部門在行使審批權力的同時,還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。本組稿件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9名相關人員被警方控制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y49mynrv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