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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3月18日電 據環保部網站消息,2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邢台、石家莊、保定、唐山、邯鄲、西安、廊坊、衡水、濟南和北京;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31.5%,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68.5%。
 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向媒體發佈了2014年2月份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、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。
  結果顯示,2月份,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0.3%,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9.7%,輕度污染占20.3%,中度污染占7.2%,重度污染占8.3%,嚴重污染占3.9%。昆明、海口、深圳等7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為100%,舟山、南昌、廈門等1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80%以上,嘉興、上海、南通等30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範圍在50%~80%之間,西安、邢台、石家莊等23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%。超標天數中以PM2.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,占超標天數的91.8%;其次是PM10,占5.8%。與上年同期相比,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提高2.7個百分點,主要污染物中除NO2外均有所下降,其中,PM2.5、PM10、SO2月均濃度分別下降5.9%、5.9%、8.2%,CO日均值超標率和O3日最大8小時值超標率分別下降1.2%、0.1%,NO2月均濃度上升7.7%。與上月相比,各主要污染物均有所下降。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,2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邢台、石家莊、保定、唐山、邯鄲、西安、廊坊、衡水、濟南和北京;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、舟山、福州、拉薩、深圳、南昌、珠海、麗水、廈門和惠州。
  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31.5%,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68.5%,重度污染占22.6%,嚴重污染占19.3%。13個城市中天津、承德達標天數比例分別為57.1%、50.0%,其餘11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%。京津冀地區超標天數中以PM2.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,占超標天數的88.7%;其次是PM10,占10.9%。與上年同期相比,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0.6個百分點,與1月份相比提高6.1個百分點。  (原標題:2月份空氣最差十城京津冀占八席 超標天數近七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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